2024年3月26日,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文昌抱罗周培化肥店进行检查,发现该店待售的澳邦农丰复合肥料20-20-20+TE(50kg/包、生产日期2023年11月10日)现场无法提供产品检验报告、生产许可证。经检验该批肥料为不合格产品。

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,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肥料18包、处货值金额1.8倍的罚款0.9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