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检察机关移送线索,2024年4月28日,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王某某销售侵权化妆品行为立案调查。
经查,2023年9月8日,王某某伙同他人通过微信联系一名微信昵称为“平升”的人购进一批假冒注册商标化妆品。2023年9月9日,王某某将该批化妆品装入背包开始在三亚市大街小巷游走,向路人谎称均为正品并进行兜售。2023年9月14日,公安机关将王某某等抓获,现场查扣一批100ml香奈儿摩登COCO小姐女士香水、100ml香奈儿粉邂逅香水、100ml香奈儿蔚蓝男士香水、15ml海蓝之谜眼霜、50ml海蓝之谜精华、60ml海蓝之谜面霜、150ml海蓝之谜精粹水、HR赫莲娜黑白面霜套装产品。
经鉴定,上述化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。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,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王某某作出罚款3.4万元的行政处罚。